2020年,省民宗委、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市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项目资金共380万元。目前,项目资金已全部切块下达到县区,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资金规模
(一)宁陕县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项目资金230万元。
(二)紫阳县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项目资金70万元。
(三)镇坪县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项目资金15万元。
(四)旬阳县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项目资金65万元。
二、资金安排相关要求
(一)严格资金使用范围。各县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17]57号)中相关规定统筹安排。确保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用于贫困少数民族群众,以解决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问题和特殊困难为重点,以增加村民收入,有效提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能力。对违反资金使用规定,不符合资金使用范围的项目,要及时进行调整。
(二)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各县要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储备,做到提前组织谋划,提前筛选、立项,确保资金下达后能够及时选定项目,立即组织实施,尽快发挥效益。
(三)及时进行公示。请各县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将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在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公众和贫困群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3288604 091512317
中共安康市委统战部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