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民宗委《关于做好民族乡村振兴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县区逐级上报、审核,拟将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联红村列为民族乡村振兴试点村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4日至8月9日。
公示期内,对试点村推荐对象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单位和有效联系方式,于2020年8月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到中共安康市委统战部民族科(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37号,邮编:725000,联系电话:0915-3231089)。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将不予受理。
中共安康市委统战部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