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上班前防控措施
1. 信息告知:正式上班前向每一位员工告知疫情形势,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
2. 组织动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组织体系,组成专兼职结合的疫情防控工作队伍,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责任落实到人。
3. 健康排查
(1)正式上班前,通过电话等途径开展全体工作人员休假期间生活旅行情况登记,全面掌握工作人员是否离苏及前往地点、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信息。
(2)对近两周有湖北省旅行史、居住史的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登记并随访其健康情况:自有住房的,应居家医学观察;无住房但单位有集体宿舍的,可由单位安排相对独立的临时单间宿舍隔离;没有集体宿舍的,应由单位确定相对独立的医学观察场所进行隔离。观察期限14天,每天应报告2次体温和其他健康状况。自湖北省返苏未开展医学观察的工作人员不得返岗工作。
(3)排查发现发热、呼吸道或消化道症状工作人员,应及时督促其就医,就医时佩戴好口罩。
4. 物资准备:做好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物资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