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宗委关于做好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民宗发〔2021〕53号)精神,省民宗委、省财政厅结合全省各县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库储备情况,研究安排了切块到县资金。目前,项目资金已全部切块下达到县区,现将预算安排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单位:万元)
县区名称 |
提前下达 中央资金 |
县区金额合计 |
宁陕县 |
220 |
220 |
汉滨区 (恒口示范区) |
200 |
200 |
合 计 |
420 |
420 |
监督电话:3288604 091512317
中共安康市委统战部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