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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的公示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3-06-01 10:00

根据陕西省民宗委《关于做好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民宗发〔2023〕49号)精神,省民宗委会同省财政厅按照《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研究安排了切块到县资金。现将项目资金分配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3288604   0915-12317


单位:万元

市级

县级

资金金额

安康市

宁陕县

80

 

80




中共安康市委统战部


2023年6月1日

文章录入:统战部   责任编辑: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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