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宗委《关于做好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民宗发〔2023〕83号)精神,省民宗委会同省财政厅按照《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研究安排了切块到县资金。现将项目资金分配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单位:万元
县区名称
提前下达中央资金
提前下达省级资金
县区金额合计
宁陕县
280
280
白河县
70
70
恒口示范区
280
280
合计
560
70
630
监督电话:3288604 0915-12317
中共安康市委统战部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