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政党协商意见建议办理反馈办法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配套落实政党协商年度计划的制度保障。汉滨区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制定汉滨区政党协商意见建议办理反馈办法。
该《办法》明确了意见建议的收集汇总、交办反馈、通报评价,意见建议的收集汇总由区委统战部负责;意见建议的交办反馈由区委统战部商政党协商通报主体单位,视情需要以区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交付有关部门研究办理,相关责任单位按要求反馈办理结果;意见建议的通报评价由区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在第二年度初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进行通报,并对上一年度意见建议办理单位进行综合评价,确保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提出的意见建议有交办、有跟进、有落实,以制度化促进政党协商成果转化,切实提升新型政党制度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