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安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每日一学 | 公民在公共场所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4-07-08 18:10

 《安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共五章,四十条。

第二章 文明行为基本规范

第八条

公民应当维护公共场所秩序,自觉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着装整洁得体,言行举止文明;

(二)等候服务依次排队,文明礼让;

(三)乘坐电梯时先下后上,上下楼梯或通过天桥、人行横道、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时靠右侧通行;

(四)不得占用、阻断、损坏盲道;

(五)在公共场所内不得随意大声喧哗、干扰他人,不得随意躺卧座椅;

(六)文明观看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公共文体活动,服从现场管理;

(七)文明开展庆典、营销等户外活动,不得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八)遇突发事件,服从指挥,配合应急处置,不聚集,不围观;

(九)其他维护公共秩序文明的行为规范。 
 

第二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公民应当维护公共场所秩序,并自觉遵守一系列行为规范。这些规范不仅涵盖了个人行为的基本准则,也体现了对他人权利的尊重和对公共秩序的维护。

规定中提到的“着装整洁得体,言行举止文明”,是对公民个人形象的基本要求。在公共场所,我们的着装和言行不仅代表了自身形象,也影响着周围人的感受。整洁的着装和文明的言行,能够营造一个舒适、和谐的氛围,让每个人都感到愉悦和尊重。

规定中的“等候服务依次排队,文明礼让”和“乘坐电梯时先下后上”,体现了对公共秩序的维护。在公共场所,大家都应该遵循一定的规则和顺序,依次排队和先下后上,不仅避免了混乱和冲突,也体现了对他人的尊重和关怀。
“不得占用、阻断、损坏盲道”和“在公共场所内不得随意大声喧哗、干扰他人,不得随意躺卧座椅”,则是对公民公德心的考验。任何占用、阻断或损坏盲道的行为都是对他们权益的侵犯。同样,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干扰他人或随意躺卧座椅,也是对他人权利的不尊重。这些规定旨在引导公民养成良好的公德心,共同维护公共空间的和谐与安宁。

“文明观看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公共文体活动,服从现场管理”则是对公民参与公共活动的行为规范。在公共文体活动中,我们既是观众也是参与者。遵守现场管理规定、文明观看和积极参与,不仅能提升文化素养和审美情趣,也能为活动的顺利开展贡献力量。

“遇突发事件,服从指挥,配合应急处置,不聚集,不围观”,有助于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总之,这些行为规范旨在引导公民在公共场所中自觉遵守秩序,共同营造和谐、有序、文明的社会环境。

文章录入:统战部   责任编辑:统战部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在线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