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您现在的位置: 首 页>中共安康市委统战部>部门动态 >> 正文

石泉:建立非公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7-01-19 01:32

  石泉县为了引导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大非公党建工作支持力度,提高经费预算标准,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奖补优秀党建指导员等系列措施,构建起稳定的非公企业党建经费保障机制。

经费税前列支。将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每年按不超过职工年度薪金总额的1%列入单位财务计划和年度预算,税务部门在收缴企业应纳所得税时据实扣除。

党费全额返还。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按时足额收缴非公企业党员党费,县委组织部将非公企业党组织缴纳的党费全额拨返,用于党组织建设和党的活动等工作需要。

提高财政补助。实行非公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定额补助,按照党组织组建形式,对于活动开展正常单独组建的非公企业党组织每年给予3000元活动经费,联合和挂靠组建的非公企业党组织每年给予1000元活动经费。对当年新建且达到“六有”标准的非公企业党组织给予1000元一次性补助党建工作启动经费。

建立培训经费。参照干部教育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标准,对每年进行的非公党建工作培训经费进行专项预算。县级培训时间预算不少于3天,镇(主管局)不少于1天。

奖补优秀指导员。完善非公党建指导员岗位保障措施,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非公党建指导员,给予2000元的奖励;考核为称职格次的给予1000元的奖励,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交通费、通信费和餐补按县内下乡标准由原单位报销。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在线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