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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恩宏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9-09-30 14:41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27日上午在北京举行。大会表彰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665个模范集体、812个模范个人受到表彰。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各民族手挽着手、肩并着肩,共同努力奋斗。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


我市宁陕县四亩地镇党委书记杨恩宏(右三)在大会上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杨恩宏,男,回族,38岁,中共党员,现任宁陕县四亩地镇党委书记。杨恩宏先后在宁陕县江口中学、县委组织部、新场乡工作,2011年6月调任江口回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江口回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后,他以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使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他以提高农民收入为目标,持续提升民族经济发展水平。全镇累计建成板栗园2.9万亩,核桃园1.96万亩,林下种植魔芋、药材等经济作物7000余亩,江口回族镇跻身全市核桃万亩基地镇。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2000元。全镇累计脱贫336户1234人(其中回族107户444人),精准帮扶工作取得实效,脱贫攻坚在中省市县检查督查中受到肯定。他引导回汉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重点抓好了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常识、民族团结“四个教育”。2014年9月,江口回族镇人民政府被国务院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高桥村被国家民委授予首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全国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


文章录入:统战部   责任编辑: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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