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健康发展,近日,宁陕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9条政策意见,帮助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
在复工复产指导服务方面,该县筹措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恢复生产;对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社区工厂和重大项目,每个企业免费发放1个红外线测温仪、2次疫情防控消杀物资,按实际用工人数每名员工发放2个口罩,企业管理人员返岗隔离期间给予必要租房补贴;对受疫情影响的规上工业企业在2020年扩大产能、改造生产线发生的实际投入,优先纳入省、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支持。
在加大金融支持方面,增加2020年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额度,到期还款困难的,予以展期、续贷、减免逾期利息;对已发放的个人或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财政贴息期限延长3个月;对因疫情暂遇困难的生活必需品生产经营企业办理还贷周转金业务,降低相关手续费用,使用期限不超过3个月,按贷款利率的30%给予贴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企业减免担保费用,其中对单户担保额度500万元及以下的,符合新型政银担项目免除不动产抵押反担保,担保费率降至1%;单户担保额度在500~1000万元(含)之间的,担保费率降至1.5%。
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中小企业,可依法办理延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且免征滞纳金;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六税两费”减半缴纳,导致严重亏损且符合减免条件的,可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失业保险费,企业缴纳部分按照70%予以补贴;吸纳青年就业的给予最长12个月的见习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到期留用的再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留用补贴;吸纳贫困劳动力的每人给予2000元的岗位补贴;新社区工厂吸纳返乡6个月以上农民工就业的,每人给予2000元的岗位补贴。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培训,给予企业每人800~1000元的培训补贴;疫情防控期间,坚持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的参保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由上年度实际缴费的50%提高到60%;符合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条件的,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上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确定;30人(含)以下中小企业,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裁员率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的,参照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给予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稳岗返还。
该县还同时明确,对中、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遵照从优就高原则执行。(宁陕县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