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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三学”并举深入学习贯彻《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0-03-02 11:25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平利县采取多种形式,打好学习宣传组合拳,确保学习宣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强化培训集中学。《条例》出台后,县委统战部及时将《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纳入2020年工作重点,组织部机关全体干部对《条例》全文进行原原本本、逐条逐项学习。召开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成员单位负责人集中学习,将《条例》的学习纳入县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不断提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水平。将《条例》的专题辅导纳入县委党校年度培训计划,组织统一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形式多样广泛学。由县委统战部分管领导带队,深入镇村和宗教活动场所,对《条例》进行宣讲,不断提升干部群众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强化遵守《条例》意识。将《条例》单行本及时送到党政领导干部、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手中,确保能够及时学习掌握新修订的《条例》。充分利用“平利统战”微信公众号平台,将《条例》原文进行刊发,进一步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强化宣传效果,提高《条例》的知晓面和影响力。

注重实效结合学。坚持学用结合,通过学习《条例》,进一步落实各镇党委主体责任和宗教工作属地管理原则,持续加强网络阵地建设,不断提升镇村干部宗教工作能力。在各宗教活动场所采取悬挂横幅标语、设立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条例》,营造持续学习的良好氛围。依照《条例》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人员、财产和活动,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力度,持续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四进”活动,依法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

通过对《条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学习宣传,使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信教群众对党的宗教政策有了更深地理解,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得到不断提高,有效促进了宗教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推动了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罗发军)  

 

文章录入:统战部   责任编辑: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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