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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长谈民营经济】汉滨区: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奋力推动追赶超越

作者:汉滨区人民政府区长 范传斌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0-05-13 11:19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我们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变压力为动力,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近年来,汉滨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毫不动摇”的要求,坚持行政推动、创新驱动、园区带动、政策拉动,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实现了数量 “屈指可数”到“铺天盖地”、体量 “微不足道”到“半壁江山”的跨越。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截至2019年底,全区民营企业达到9375家,占全区企业总数的92%;非公经济实现增加值210亿元,占全区GDP55%;民间投资249.3亿元,占全部投资的55%。与“十二五”末相比,民营企业数量增长340%、非公经济增加值增长81%成为壮财富民的主载体。2019年底,全区各类市场主体累计达6.1万户,吸纳区内人口就业13万人,占就业总人口的43%;民营企业缴纳税收13.4亿元,占全部税收的63%,成为承载就业、税收收入的主要贡献力量。在脱贫攻坚中,民营企业踊跃投身扶贫主战场,辖区内200余家实力较强的民营企业帮扶贫困村,阳晨公司等一大批企业在“万企帮万村 ”精准扶贫行动中荣获国务院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表彰的先进民营企业称号。成为开放发展的主引擎。“十三五”以来,累计引进民营企业171家,爱尔眼科医院、阿里巴巴等知名企业落户汉滨。2019年全区出口总额比“十二五”末增长64%,毛绒玩具、富硒茶等产品走出陕西、走向全国。青莲饮料、悠源食品等企业与国内多所科研院校合作科研项目,康元医药、汉水韵茶叶等企业与国内外多地建立合作关系。我们的主要措施是:

一是行政推动。将非公经济发展纳入目标责任考核、重点督办事项,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优先保障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相关经费。坚持每年召开民营经济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分析研判形势,落实工作措施。对重点民营企业,落实区级领导包联、部门包抓,及时研究解决企业运行中的问题,协助办理手续、融资、产品销售等事项,强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二是改革驱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4年累计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07项,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420项;投资2700万元完成政务服务中心迁址扩容,进驻事项636项;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登记办证时间压缩到1.5日内,推出了为企业免费邮寄证照、免费刻制印章等贴心举措,实现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和一网通办。一系列举措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四年新增市场主体3万个。

三是园区带动。坚持把产业园区作为民营经济的助力器和民营企业的孵化器,五里工业集中区入园企业达到166家,数字经济产业园已有20家互联网企业进驻,社区工厂达到174家,现代农业园区达到187个,皓翔建材、京康茶叶等一大批民营企业从园区中成长为行业龙头。

四是政策拉动。制定“四上”企业培育支持政策,帮扶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四年培育“四上”企业367家,8户民营企业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民营企业称号。严格落实中省市惠企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四年为企业减免税费7亿元。建立企业融资帮扶机制,每年召开2—3次政银企对接会,4年帮助企业融资近70亿元;建立中小企业还贷周转金,已为14家企业提供周转资金1.75亿元。

尽管我区民营经济快速发展,但总量依然较小、配套制度还不完善,民营企业管理运营、科技创新等方面还有不足,民营企业融资难、招工难等问题还较突出。下一步,我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落实好中省出台的系列支持政策,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推动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发展,助力实现全面小康,推动汉滨追赶超越。

一是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机制。成立汉滨区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夯实部门、镇办责任。完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帮扶机制,建立民营经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研判调度制度。完善奖励激励机制,每年开展“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民营经济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对高新技术、科技型、外贸型民营企业给予奖励。

二是全面推进民营企业复产达效。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全面推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向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一企一策”落实帮扶措施,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减免税费、减免房租、融资贷款、项目资金、用工用料等支持,努力将疫情对民营经济的影响降到最低。

三是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探索推进普惠性免税政策;对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全、带动性强的企业,采取投资补贴和产业奖补等方式给予扶持;对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全产业链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更大优惠。对确有困难企业实施援企稳岗、暂缓缴纳失业保险等措施,并积极协调金融机构落实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是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题。积极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发挥金融顾问团金融服务效能,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加大对民营企业贷款支持力度,对新增“四上企业”按标准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对拟培育的规模企业、成长型企业积极争取财政贴息。适度调降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代偿风险分担机制,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五是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创新。建立企业服务基金,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对民营经济人士培训、招商投融资服务、项目考察洽谈等。组织开展“企业大讲堂”,邀请知名学者专家开展法律法规、企业管理等方面培训,开拓企业家视野,推动民营企业在合法合规中提高竞争能力。对民营企业取得的科技成果,按标准给予科研奖补。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逐步提升企业经营能力、管理水平。为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初创企业提供免费财务、法律服务。

六是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行涉及企业和群众的审批服务事项“7761”行动,70%的事项必须在网上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70%、办事材料压减60%、最多跑一次高频事项不少于100项。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对重点民营企业、重大项目单独派驻服务保障工作组。坚持领导干部包抓重点企业制度,扎实开展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文章录入:统战部   责任编辑: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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