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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思践悟 履职尽责 扎实做好安康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 ——参加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政策法规培训心得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2-08-08 18:10

      对于多年从事民族宗教工作的一名老兵,有幸参加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政策法规培训,了解当前民族宗教工作的新形势、新动态,解锁工作实践中的一些难题、堵点,再会长期奋战在民族宗教工作一线的老朋友,结识刚刚踏入这一工作领域的新同事,心情愉悦,收获满满。

一、学习概况

6月28日——30日,由省民宗委主办,西北大学中华文化干部学院承办的陕西省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政策法规培训班在西北大学太白校区开班。来自全省11个地市(县区)的60名干部参加培训。培训班邀请省司法厅、省民宗委领导就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民间信仰管理、《宗教事务条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务操作、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防范化解民族宗教网络舆情等七个专题进行了辅导和解读。授课老师具备多年从事业务工作的经验,政策吃的准,案例分析透。通过短短三天的学习培训,让我对形势有了新认识,对政策有了新感知,对未来工作充满信心。

二、学习感悟

一是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特殊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2018年,贵州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加分,使原本裸分排名全省前三的同学无缘上北大清华,酿成流血事件;富平少数民族打工人员意外死亡,其工友采取极端行为,惊动公安部;宝鸡宗教问题被全国通报。培训老师讲授的一个个鲜活案例,无时无刻不在警醒着我们民族宗教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我也曾亲身经历过安康天主教祝圣这样重大活动,也曾处置过一些复杂敏感的突发情况,更多的是从保一方平安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很少上升到国家安全、国家统一的高度。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打着人权的幌子,企图以西藏、新疆为突破口,颠覆我国政权。新疆棉花事件,世人皆知。民族宗教的长期性、群众性、复杂性、民族性、国际性需要我们在工作的实践中认真思考,准确把握。

二是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民族宗教工作是一项群众工作,并且是特殊的群众工作,重在平时。不仅需要掌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还要有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培训期间和其他地市同行交流。绝大多数长期从事民族宗教工作的老同志都已经退了下来,或者转岗。本人也早已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本想着歇歇脚、喘口气,做退休前的准备。但多年的工作习惯告诫自己,在岗一天,尽责一日。培训时案例分析,充分说明民族宗教工作容不得半点闪失,不能有丝毫马虎,需要全身心的投入,需要百分百的责任心。我也将尽我所能,扎实做好每一天的工作,为自己职业生涯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这也是本次学习培训最大的收获之一。

三、工作思考

多年来安康民族宗教工作相对平稳,呈现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2019年机构改革,市县区民宗局并入统战部,加强了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统一领导,提升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地位,如何做好新时代、新形势下安康民族宗教工作,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多措并举解决基层“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问题长期以来社会上对宗教的认知容易走向两个极端,一是宗教好,劝人为善,止人作恶;一是宗教是迷信,是牛鬼蛇神。在培训班上,有授课老师讲,他的父母是几十年的基督教徒,他调入省城工作后,将父母接来,生活上完全不需要他操心,他们很快融入了当地的教会,可以说是无任何隔阂的融入,为他减去了很大的负担,所以他认为宗教很好。在各级各个层面,持有这种观点的人不在少数,这也是基层不愿管的根本原因。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我认为一要加大对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培训力度。县区换届后,新班子、新领导,大多没有民族宗教工作经历,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少,了解不多。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政治站位不高。不愿管的想法依然存在,不会管的现状也依然存在。要通过中、省培训,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对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的认识,让“民族宗教无小事”不只是挂在嘴边的一句口号,而是植根于各级领导心里的警弦,成为推动安康高质量发展中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工作。二要加大对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轮训。近年来,随着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加强,许多年轻的同志充实到了民族宗教干部队伍中,他们工作有激情,干事有创劲,但普遍不熟悉民族宗教工作。要充分利用市(县区)党校、行政学院力量,对县区民宗干部、乡镇统战委员进行轮训,打造一只懂政策、知业务、肯干事的民族宗教干部队伍,让大家在处理敏感复杂的民族宗教事务时守底线、懂方法、有底气。三要充分利用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推动工作落实。民族宗教工作的“五个纳入”,是省对市、市对县统战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把底线要求,重点工作列入考核细则中,不徇私情,不搞平衡,真考、严考,推动改变基层“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现象。让必须管、管得住、管得好成为工作的基本标准。

(二)提高认识,解决基层“不出事”就是“好事”的问题安康依法登记备案的宗教活动场所与邻近的兄弟地市相比数量少,但也存在一些场所要素不全,如无宗教教职人员不能正常开展宗教活动、干部插手宗教事务的情况。2018年。宗教活动场所重新赋码登记,全市有19处活动场所因不符合条件未能登记,按《条例》规定不能开展宗教活动。但依然有个别场所我行我素,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睁只眼闭只眼。当地政府认为,多年来场所没有发生过纠纷,没有上访、信访,就没有问题。但从党的宗教政策法规的规定来看,这些都是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坚决予以纠正。要结合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摸排,特别是未能重新赋码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逐一研判,妥善解决。

(三)加强指导,解决宗教团体“软”的问题。2020年安康市佛教协会组建成立,填补了安康佛教没有市级宗教团体的空白。至此,安康五大宗教都有了市级协会组织。市伊斯兰教协会、市道教协会、市基督教两会、市天主教爱国会相继完成了换届。组织健全了、人员充实了,但宗教团体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宗教团体也普遍认为人难管,事难做。这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原因。客观上讲,宗教团体工作经费从2012年财政预算每年3万元,到2022年一直没变,确实给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但主观上,宗教工作部门缺乏对宗教团体有效管理手段,宗教团体未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第4 章34条明确规定:宗教教职人员经宗教团体认定报县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后,取得宗教教职人员资格;35条规定:宗教团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宗教有关规定解除宗教教职人员身份;37条规定:宗教教职员担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经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后,报县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备案。《条例》赋予了宗教团体诸多职能,但事实上,宗教团体对教职人员身份认定,离任场所主要教职疏于管理,甚至放任不管,宗教教职人员只进不出。久而久之,宗教团体就成了摆设,根本起不到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桥梁纽带作用。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是适当增加宗教团体工作经费,保证正常工作运转。二是制定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督促宗教团体履职尽责。严把教职人员入口关,不能因为缺教职人员就捡到篮子都是菜,往往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宁缺毋滥。不能什么人想进就进,要把那些沽名钓誉、借教敛财的人挡在门外,把那些严重违背本宗教教义教规,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人逐出门外,净化宗教队伍,树立宗教团体威望。

每次学习培训,对自己都是一次全方位的提升。我也将珍惜工作时光,学为所用,为安康的民族宗教工作尽到一份微薄的力量。(古新建,作者系市委统战部三级调研员)

文章录入:统战部   责任编辑: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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