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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委统战部组织清真寺阿訇学习《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0-10-20 16:05

10月19日,区委统战部组织城区7坊清真寺阿訇学习《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提出贯彻落实要求,新城办、老城办相关负责人,汉滨区伊协参加会议,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朱柯主持会议。

会上,区委统战部部副部长徐晓庆对新旧《条例》内容的变化,《条例》的修订背景和修订意义进行了阐述,详细解读了《条例》重点章节。他强调,各位阿訇要正确深刻理解和传承经典教义教规,要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穆斯林群众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文章录入:统战部   责任编辑: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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