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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四抓四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3-09-26 16:00

汉滨有回族、土家族、壮族等36个少数民族,人数达1.4万余人,是全省民族工作重点县区。近年来,汉滨区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全区民族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抓政策法规宣传,强理论业务基础。抓党的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前提。今年以来,在区委常委会、区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会、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及各镇(街道)统战业务培训会上,专题培训党的民族政策法规,进一步推动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民族工作干部准确把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实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核心要义、应知应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知识手册》基本内容、熟悉熟知党的民族政策法规,进一步增强了理论业务知识,为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抓组织体系建设,强民族工作队伍。抓民族工作组织体系建设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关键。按照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汉滨区形成了“四位一体”的民族工作责任体系,区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抓谋划统筹,以统战部为主体的相关成员单位抓推进落实,镇(街道)分管领导及宣统委员抓属地责任,村(社区)联络员抓组织宣传,特别是在少数民族相对集中的老城街道专设民宗服务中心,在机制和人员力量上,有力保障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开展。

三是抓长效机制探索,强民族服务保障。抓民族工作长效机制探索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根本。在工作中,注重从谋划全局、统筹推进的高度,注重把“解决一件事”提升到“解决一类事”,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目前,汉滨区形成了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注重从做好群众工作的角度做好民族工作,开展系列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促进嵌入在网格中的各民族相互交往交流交融,汉滨区老城街道鼓楼社区再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形成了外来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机制,在汉滨区老城街道兴安路社区成立新疆籍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站,通过座谈交流、走访慰问等方式,及时促进交流,妥善解决问题。

四是抓宣传月活动开展,强交往交流交融。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月活动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抓手。结合汉滨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在全区各镇(街道)、各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六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题宣讲、开展一次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知识测试、举办一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主题文艺联欢、拍摄一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微视频、讲好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好故事、培树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先进典型,坚持精心策划、选准角度,全面营造沉浸式宣传氛围,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文章录入:统战部   责任编辑: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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