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紧紧围绕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创新实施“三定三用三促”工作法,做好聚贤、用贤、暖贤、颂贤文章,集聚乡贤力量,激活乡贤效能,让乡贤不“闲”,让乡愁不“愁”,赋能乡村振兴。
突出实用选乡贤,给定身份促振兴
定选贤标准奠基础。坚持“政治坚定、德高望重、贡献突出、群众认可、热心公益”的选贤原则,以“用的上、用的动、用的好”为选贤标准,以本土、在外、外来人才为选贤范围,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乡贤人才库的通知》,既给出了标准画像,又列出了负面清单,让镇、村在推荐时,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定选贤程序促规范。坚持群众性,采取自荐、他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规范村级商议、镇级考察、县级备案的三级审核把关程序,确保选出组织信赖、群众满意、可堪重用的乡贤人才。
定乡贤身份显担当。由县委统战部为新乡贤颁发《镇坪县乡贤人才证书》,认定乡贤身份,明确乡贤义务,并按照“现代农业类、崇文重教类、乡村旅游经营类、医疗卫生类、矛盾调解类、文化振兴类、创业富民类、其他类”,分类建立乡贤人才资源库,向社会公布,供各界使用。截止目前,全县入库乡贤人才350余人。
规范管理育乡贤,凝心聚力促振兴
用教育培训提能力。坚持把政治引领放在首位,通过开展同心大讲堂等活动引导广大乡贤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提升政治能力。坚持能力与发展相匹配,通过与司法、农业、文旅等相关部门协调,围绕产业发展、乡村治理、乡风文明等方面为乡贤开展有针对性、有实操性的业务培训3次,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
用规范运行聚合力。立足地方实际,兼顾各类别乡贤特点,制定完善的乡贤理事会组织章程,规范运行流程。健全乡贤议事制度、领导干部联系走访乡贤等制度,出台了《镇坪县乡贤人才管理办法(试行)》,促进乡贤工作运转有序高效。
用考评激励添动力。探索建立乡贤考评考核制度、乡贤退出机制,对回乡创业的乡贤,进行跟踪联系服务,让乡贤回归项目顺利落地;对条件成熟、能力具备的乡贤可推荐吸纳到村级班子;对表现突出的乡贤可作为“两代表一委员”重要推荐对象。对无法正常履职、履职不到位、群众满意度差、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程序取消其乡贤资格。定期开展“最美乡贤”评选活动,设立“乡贤榜”,建立乡贤馆、乡贤长廊,通过电视、微信等媒介讲好乡贤故事,营造良好氛围。
依据特长用乡贤,引领发展促振兴
促产业发展鼓钱袋。充分激活乡贤群体中的技术匠人、致富能人、销售达人,突出乡贤在富民产业“领航员”的作用,围绕“返乡乡贤领办一批、招商引资带动一批、在乡乡贤壮大一批”的工作思路,紧扣现代中药、文旅康养、富硒食品、绿色矿业四类重点产业,为创业乡贤提供充足的政策支持和跟踪服务,拓宽群众就业增收渠道,促进群众就近就业,助力乡村振兴。近年来,27名乡贤领办精品民宿,104名乡贤发展富民产业,3名乡贤投身绿色矿业。
促乡村治理保和谐。充分发挥乡贤“威望高、明道理、善调解”的优势,突出乡贤在乡村治理“调解员”的作用,引导乡贤积极参与到“321”基层治理模式中,团结乡亲、摸排风险、调解矛盾。打造“无忧调解超市”等协商调解平台,以“小调解”促进“大治理”,构建起乡贤协助基层治理的新格局。近年来,发动乡贤人士70余名参与基层治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0余起,成功率达98%以上。
促乡风文明润心田。充分挖掘乡贤人才示范带动引领强的特点,突出乡贤在乡风文明“宣传员”作用,通过“院坝会”、道德评议会等方式,让乡贤主动说、带头讲、示范做,引导乡贤带头在人居环境整治、“无事酒”整治、殡葬改革等方面倡导新民风,摒弃旧陋习,树立乡风文明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