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领导,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画出最大同心圆,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统一战线工作,去年在乡镇党委班子换届中专门配备了统战委员一职。在基层贯彻好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必须遵循《条例》这一根本制度。
一要充分认识统一战线工作在基层工作中的重要性。过去,基层党员干部对统战工作认识不深、领悟不透,找不准统战对象,不知道怎么开展工作。必须要加强学习培训,建立镇村统战联络员队伍,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新修订的《条例》、相关文件以及中省市县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把统战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的大局,把统战观念植入基层干部的脑中,构建好基层农村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二要充分厘清统战工作范畴和统战对象。在《条例》列出的12类统战工作对象中,梳理农村基层涉及的重点人员。以我所在的平利县正阳镇为例,统战对象主要以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宗教人士为主,必须以村为单位,分门别类建立好详细的工作台账和档案资料。搞准统战工作对象,才能为切实开展统战工作明确方向和目标,做到有的放矢、事半功倍。
三要充分发挥统战人士对农村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通过建立商会、乡贤议事会等机构,积极联系本地和在外统战对象,把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和精神传达到每一个人。号召和引导统战人士利用自身资源、发挥自身优势,在大是大非的立场上党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合力。要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引导新的社会阶层积极响应“归雁经济”,引导党外知识分子为乡村振兴建言献策、共谋发展,引导民主党派成员、宗教界人士、少数民族人士等所有统战对象共画同心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